各二级学院:
在正式答辩结束后满一个月,组织一次延期答辩。凡在正式答辩时被取消答辩资格者或不及格者,在重新提交毕业设计说明书(论文)获得答辩资格后,可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延期答辩。
正式答辩时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,如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答辩,经二级学院批准,可参加延期答辩。
参加延期答辩的毕业设计说明书(论文)必须全部重新评阅和查重检测。延期答辩只组织一次,无故不参加延期答辩的、未获得延期答辩资格的、或仍不及格的学生,随下一届重修毕业设计(论文)。
二级学院如需9月份组织延期答辩,在上述要求基础上组织,并提前通知学生准备。
教务处
2021.6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