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23-11-03 浏览量:294 信息来源:科研处 作者:申容榕 编辑: 审核人:毕文健
各单位:
为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和教师科研创新能力,根据科研工作安排,现启动2024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。
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,以经济社会发展、学校中的难题与关键问题为目标,以发挥校级科研项目对高层次项目成果的培育作用为切入点,积极整合科研资源,培育科研项目,进一步提升教师的科研水平,提高学校的科研能力。
一、选题原则
1.选题要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。项目选题要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,在项目研究期限内能够获得预期的研究成果;研究内容要有创新性,注重新技术、新理论以及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。
2.重点支持瞄准国家级、省级自然科学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预研项目;鼓励2023年度申报省市级项目的落选项目申报;鼓励研究成果为高层次论文或申请发明专利的项目。
3.重点支持涉及泰州“1+4”产业体系(大健康制造业及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、汽车零售部件和精密制造、化工及新材料、光伏和锂电四个产业集群)的项目;重点支持团队依托校外企业,能够以项目为驱动构建产学研平台建设的项目;重点支持与校企合作,科研成果落地转化的项目。
4.重点支持以跨学科团队申报跨学科交叉项目,如对接智改数转、医工融合、艺工融合、智能农业等相关领域的项目。
二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1.凡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及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非在岗读博人员,均可申报,拥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、正高职称或读博人员限报重中之重项目,副高职称及以上教职工仅限报重点以上项目;
2.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,对所选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,并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;
3.每位项目负责人仅限报一项;
4.可独立申报,也可由多人组成,重点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(含项目负责人)、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(含项目负责人);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,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;
5.项目周期均为2年;
6.知识产权不明的项目不得申报;
7.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。
三、立项说明及经费资助额度
1.本年度立项额度为40项:其中重中之重项目5项,重点项目5项,一般项目10项,立项不资助项目20项;理工类和人文经管类实行分类立项,具体立项数根据实际两类别的申报项目数按比率另行分配;
2.本次申报各单位不受名额限制,最终立项项目由科研处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公示;
3.重中之重项目学校资助经费1.5万元,重点项目学校资助经费1万元,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.5万元。
四、申报材料与要求
1.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《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1),电子版命名格式为:姓名+项目类别(重中之重/重点/一般/立项不资助)+项目名称。统一交至各单位科研负责人(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),由科研负责人统一组织意识形态审查、形式审查,无误后交于科研处。
2.各单位将申报课题汇总后按推荐排序填写《2024年度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,并将电子及纸质版一份(加盖部门公章)交于科研处。
3.《蓝月亮料免资料大全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活页》(附件2)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,电子版格式要求:命名为项目类别(重中之重/重点/一般/立项不资助)+项目名称。特别提醒:《活页》中不能有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单位及个人信息,如有一经发现,取消本次评审资格。《活页》统一交至各单位科研负责人组织意识形态审查、形式审查无误后交至科研处。
五、截止时间
各单位请于2023年12月4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及汇总表交至科研处,并通过qq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。
联系人:申容榕
联系电话:86159926
附件:1.南理工泰院〔2023〕36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2.申报表格.zip
科学技术与产学研合作处
2023年11月3日